上海市正式發布新版《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明確列出96項基本公共服務項目,覆蓋從出生到養老的全生命周期,涉及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文體、助殘等多個關鍵民生領域。清單不僅系統整合了公共服務資源,更有多項服務直接為市民提供資金補貼或實物保障,切實提升市民的獲得感與幸福感。
此次公布的96項服務中,就業與社會保障領域的舉措尤為突出。在就業服務方面,上海為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技能培訓等免費服務,并對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扶持。在養老保障方面,除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外,還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補貼,為高齡老人發放營養補貼,并持續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住房保障是本次清單的另一大亮點。上海持續完善“四位一體”(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征收安置住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住房保障體系。清單明確了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對青年職工、引進人才等群體提供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申購條件也面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開放,切實減輕市民的住房壓力。
在“發錢”的實惠政策方面,清單中明確包含多項直接補貼。例如:
- 生育支持:按規定發放生育醫療費補貼和生育津貼。
- 教育資助:為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生活補助,為符合條件的在園幼兒提供學前教育資助。
- 醫療救助: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并對經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仍較重的費用給予額外救助。
- 殘疾人補貼: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 社會救助: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員等提供基本生活救助金和臨時救助金。
清單還全面涵蓋了公共教育、公共衛生、公共文化體育、優軍服務保障等領域的基礎服務項目,如免費公共衛生服務、免費開放公共文化設施、為退役軍人提供就業安置與優待等。
此次發布的新版標準,是上海貫徹落實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推進人民城市建設的重要舉措。清單通過明確服務項目、服務對象、服務內容和標準、支出責任等,推動了基本公共服務的標準化、均等化和便利化。市民可通過“隨申辦”APP、市政府門戶網站及各區政府平臺查詢具體項目的申請條件和辦理流程,便捷享受這些普惠性的公共服務。
上海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市民需求變化,對基本公共服務清單進行動態調整,持續加大財政投入,優化服務供給,努力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體市民,打造更高水平的“民生城市”。